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全市9家市直单位党组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回头看”。2020年6月底反馈巡察意见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利用3个月时间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集中公布如下:
市教科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整改,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经过三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提醒谈话10人次。
市民宗局党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40项制度。将整改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促本职工作深入开展;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等3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市年度专项绩效考评范畴,扎实推进整改。
市民政局党组加强落实扶贫领域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扶贫保障政策落到实处。2020年,新增纳入困难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155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6名);新增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名)。加强对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强化责任意识,追回全部错发资金265784元。加强压力传导力度,强化领导干部紧迫感、责任感;加强责任担当,强化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6月至8月期间,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三镇跟踪指导调研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10多次。
市人社局党组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建立周报制度,每周汇总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技能培训423人、线下技能培训409人,开展“以工代训”335人,提高职业培训就业率。大力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动力就业,把原开发安置就业的6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纳入扶贫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开发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117个,开发非固定性扶贫公益性岗位157个,确保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市住建局党组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危房不住人”专项行动,动员71户群众搬离危旧房,清拆危旧房42间,建立健全村镇巡查制度,进一步巩固“危房不住人”成效。同时,扎实推进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漏水住房专项整治、两改工作一户一档核查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5项制度机制,开展廉政谈话3次、问责1人,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履职担当意识,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市农水局党组建立市(县)级“5+2”、贫困村“3+1”特色产业体系,实现“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7.5%。发放产业奖补346万元,调整选聘产业发展指导员60名,培育有20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现对贫困户农业技术指导全覆盖。新建农村水利扶贫项目26个,总投资1065.19万元,受益人口13951人(含贫困人口1737人),建立健全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水费收缴制度、应急预案,有效保障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
市卫健局党组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统筹推进进村入户送医送药、医共体建设等工作;重建3个村级卫生室,在全市31个行政村配备83名乡村医生和相应的设施、药品,切实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全市各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额清退违规收取和发放资金1.05万元;谈话提醒5人,完善制度2项。完成基本公卫配套资金拨付1056.24万元,拨付率达100%,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市医保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单10000份、宣传海报200份,举办医保扶贫政策培训4期,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慢性病报销手续,强化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联动,全面落实医保扶贫“198”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医保待遇获得感。巩固全市村级卫生室“村医通”使用工作,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即时报销医疗费用。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建章立制3项,追回医保基金83.58万元。
市残联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东兴市残联“三重一大”执行制度》《助残惠残项目监管制度》等制度,形成台账式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建档立卡户全面筛查、专业人员上门评定残疾等级和“扶贫助残基地”、“无障碍改造”、“阳光家园”托养、“辅助适配和康复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有效实现了残疾人公共服务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