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东兴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表
第三部分:中共东兴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东兴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四)负责调查处理职权范围内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的教育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任务。
(七)市委巡察办职能,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和市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防城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东兴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内设一个事业单位东兴市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管理中心;中共东兴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党委机构序列,设在中共东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设立中共东兴市委员会第一巡察组,中共东兴市委员会第二巡察组。
第二部分:东兴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共东兴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同比增长25.24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同比增长25.24%;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相对2018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同比增长25.2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1.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2%,同比增加155.3万元,增长63%;项目支出预算163.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8%,同比减少41.43万元,减少20.1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7.89%,同比增长51.49万元,增长13.25%;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6%,同比增加24.77万元,增长89.97%;
(3)210卫生健康支出3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同比增加16.49万元,增长89.14%;
(4)221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8%,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97.58%。
(5)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总预算的0.8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401.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2%,同比增加155.3万元,增长39.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1.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55%,同比增加142.21万元,增长6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3,同比增加13.1万元,增长3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2%,与去年一致。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63.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8%,同比减少41.43万元,减少20.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2%,同比减少1.47万元,减少7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8.88%,同比减少5.75万元,下降8.29%;
资本性支出预算99.5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0.8%,同比减少万34.21元,减少25.6%。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增长25.24%。增长主要原因是1.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2.设立市委巡察组。3.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401.30万元,项目支出163.7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如下: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0万元,9.26%,同比增加24.77万元,增长89.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有所提高;
2、210卫生健康支出3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同比增加16.49万元,增长89.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有所提高;
4、221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8%,同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97.58%。
项目支出预算如下: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89%。;
三、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增长25.2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支出预算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35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62.23%,同比增加140.74万元,增长66.66%;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5万元,占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0%,同比增加7.35万元,增长6.92%;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01%,与去年无变化;
4.310资本性支出99.54万元,占一半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62%,同比减少34.21 万元,减少25.58%。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1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万元,增加0.05万元,增加2%。公务用车支出预算8万元,增加1万元,增加14.29%。会议费支出预算2.56万元,比去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78%。培训费8.3万元,与去年一致。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16万元,比2018年预算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3万元,增加0.05万元,增加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8.0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14.29%。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工作量增加,适当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会议费2019年预算2.5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78%。主要用于:日常会议的场地费、办公用品费和文件印刷费。
5.培训费2019年预算8.3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增长25.24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5.02万元,增加113.87 万元,增长25.24%,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预算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增长25.2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1.3万元,增加155.3万元,增长63.1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缴费预算相应增加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63.72万元,同比减少41.43万元,减少20.2%。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增长25.24%。增长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13.87万元,同比增长25.24%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65.02万元,同比增加113.87万元,增长25.24%。增长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113.87万元,同比增长25.24%,。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73.6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东兴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预算支出25.32万元用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50万元用于专业办案设备购置以及办公大楼维修。24.22万元用于网络信息及软件购置更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167.37万元,主要为单位固定资产。其中:通用设备 104.8万元,执法车辆2辆33.6万元,专用设备2件28.97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无2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东兴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东兴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八、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2016年11月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全国各地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附件:中共东兴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