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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东兴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3-29 08:54:04       转载/分享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正科长级)、一级警长朱懋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朱懋云担任东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违规收取“印章管理费”,并擅自直接用于治安大队慰问金、医疗费、硬件建设费、餐费、接待费、其他费用等开支,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12月,朱懋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兴市粮食局退休干部邓礼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
邓礼军身为中共党员、退休干部,为女儿操办婚宴超出规定标准,且事前、事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手续,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11月,邓礼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我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