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1 16:14:01 转载/分享
根据东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巡察情况。2020年4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永红、副组长陈梅雨向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世福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杨永红代表巡察组向市委党校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许庭丽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张世福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东兴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共东兴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扣党的“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杨永红指出,2013年以来,市委党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推进党的建设,为全市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开好头、起好步、切实提供人才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守责担当的政治站位不够高。用“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统领工作有差距,主责主业履职不到位,推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意识不强,资政功能不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二是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应设未设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疏于对重点环节的监控。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不规范,单笔加油金额过大。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报销附件不完整。
杨永红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五条意见建议。一是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要加强组织建设;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许庭丽指出,市委党校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要高度重视巡察指出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细化整改任务,深刻剖析问题,全面深入整改,及时报告情况;要扎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整改见底到位,促进改革发展稳定。
张世福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党校坚决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标对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东兴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市委党校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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