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兴市教育局原局长吴毅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2年12月,吴毅同志在担任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在没有向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以下属东兴市勤工俭学总公司的名义出资19.95万元购买、注册入户一辆起亚智跑SUV汽车,作为市教育局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用、保养维修费用及2014年以后的保险费用等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在市教育局财务报账开支,直至2017年1月3日将该车封存。2017年11月,吴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兴市粮油总公司负责人曾利云虚列开支、虚增费用问题。
2016年4月,根据东兴市粮食局领导要求,东兴市粮油总公司负责人曾利云安排财会人员以慰问待岗职工名义,虚列支出、虚增费用人民币16113元帮助东兴市粮食局报销费用。2017年11月,曾利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编辑:李秋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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