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兴市马路镇北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顺和违规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问题。
经查,2009年,钟顺和在担任北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其家人居住的马路镇北联村里范组21号一栋两层砖混平房情况,将其名下使用至今的另一间土墙瓦房作为危房,向马路镇政府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009年钟顺和获得1个指标,同年年底钟顺和在其居住的平房旁边建成一间50㎡的平房,并领取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5000元。2018年8月,钟顺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东兴市江平镇黄竹村原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潘海艳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经查,潘海艳在担任江平镇黄竹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在黄竹村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申报审核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该村出现19户农户申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超过土地确认权个人签订合同面积达19.56亩,涉嫌虚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19.56亩,造成国家惠农专项资金流失3941.14元。2018年7月, 潘海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