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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通报6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来源:东兴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1-26 17:38:13       转载/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党支部党员李昌丰涉黑腐败问题。

       2014年初至2015年5月,李昌丰和陈某钦等10名村民在马路镇农场十八组非法设卡收取过往走私车辆过路费,李昌丰从中分得9000元。2015年5月起,经黑社会团伙成员何某立与村民陈某钦协商,由该团伙负责统一管理该卡并非法索取过往走私车辆过路费,按10元/车次分给李昌丰等10名村民。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黑社会团伙成员何某立、李世某分给李昌丰等10名村民共30万元,李昌丰从中分得30000元。另外,李昌丰家庭又在马路镇大旺村那塔组收取黑社会团伙分给的走私车过路费10000元。李昌丰本人及其家庭户收取走私车辆过路费共计49000元。2018年7月,李昌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2.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上水山一组组长凌安远涉黑腐败问题。

       2015年某天晚上,凌安远参与黑社会团伙成员何某立召集的关于索取过往走私车辆过路费事宜会,凌安远采取配合态度,会后动员本组村民同意该非法行为,亲自提出本组村民收取过往走私车过路费的“村民值班制度”和“村民分取走私路费办法”。自2015年5月,大旺村上水山组一组从何某立和李世某处共收取过路费约60万元。凌安远及其家庭户收取了过往走私车过路费共36000元。2018年7月,凌安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3.东兴市东兴镇河洲村计生专干叶其华涉黑腐败问题。

       2016年8月某天,叶其华参加了黑社会团伙成员项某鹏宴请的饭局,对黑社会团伙非法设卡索取过往东兴镇河洲村走私车辆过路费持配合态度,并做通叶屋组村民代表的思想工作。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期间,叶其华收取了项某鹏分发的过往河洲村叶屋组走私车辆过路费合计约40000元,并负责按家庭户分发给本组村民。叶其华从中领取了6000元。2018年7月,叶其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4.东兴市东兴镇江那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项载兴涉黑腐败问题。

       2016年4月的某天,项载兴受邀参加了黑社会团伙成员项载某宴请的饭局,对黑社会团伙非法设卡索取过往东兴镇江那村走私车过路费采取默认态度,既没有当场回避,也没有劝阻其他村干部和生产队长参与商量。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期间,项载兴家庭户收取了垌尾组组长张锡某分发的过往江那村垌尾组走私车辆过路费共872元。2018年7月,项载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5.东兴市东兴镇江那村村委社保专干何洲源涉黑腐败问题。

       2016年4月的某天,何洲源受邀参加了黑社会团伙成员项载某宴请的饭局,对黑社会团伙非法设卡索取过往东兴镇江那村走私车过路费采取默认态度,既没有当场回避,也没有劝阻其他村干部和生产队长参与商量。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期间,何洲源家庭户收取了项载某分发的过往江那村菠萝根组走私车辆过路费共800元。2018年7月,何洲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6.东兴市华琪种养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项世富涉黑腐败问题。

       2017年清明节后某天,黑社会团伙成员何祥某找项世富商量在河洲村那浪组索取过往走私车辆过路费的事情,项世富对此予以配合,并负责做通那浪组村民的思想工作。2017年6月,项世富领取何祥某分发的过往河洲村那浪组走私车辆过路费2950元,并负责按人口数分发给本组村民,项世富本人及家庭从中分得共348元。2018年7月,项世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律自警、严守党纪国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做到强力扫黑、铁腕除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确保专项斗争“不搞偏、不走样、不走过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重点督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