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原统计局局长陈历东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9月,东兴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赴玉林市、玉州区、北流市进行为期四天的考察学习,由东兴市统计局向财政申请落实经费并负责安排资金使用。陈历东同志作为统计局局长参加了这次考察,在整个考察结束后,陈历东及其他考察干部没有按照计划返回,私自改变线路到桂平市西山风景区游览,游览途中使用的食宿费、景区门票费、特产费等共计人民币9709元,事后经陈历东签字同意在统计局财务账上报销。在我市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期间,陈历东同志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该问题。2018年7月,陈历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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